6月21日,清華大學互聯網治理研究中心、伏羲智庫數字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《中國數字平臺開放性指數研究報告》。報告指出,當前中國數字平臺的開放程度還有待提高,不同類型的數字平臺在接入、交易、退出和轉移等方面普遍存在一定的制度性約束和阻礙。接入開放性高于總體開放程度,但平臺間的接入開放性差異明顯。
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采訪時,伏羲智庫高級顧問、原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、國家信息中心原主任高新民指出,當前平臺經濟發展出現了諸多問題,監管層面也已經推出了針對反壟斷問題的一系列政策。但是,由于平臺經濟的影響力正在不斷增大,在平臺治理層面,需要有更多的政策工具出臺,防止平臺過大影響公平競爭,以促進社會福利的最大化;而這次發布的開放性指數為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清華大學社科學院經濟所副教授謝丹夏認為,數字平臺反壟斷已經變成全球共識。下一步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工具,去幫助決策者進行判斷。
伏羲智庫創始人、清華大學互聯網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曉東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,相比全球互聯網巨頭來說,中國的互聯網超級平臺們其實依然有很大的增長空間,而開放性是他們繼續保持競爭力的關鍵所在。“什么時候一個平臺公司開始選擇封閉了,那就是其增長遇阻的開始。”
平臺“看門人”
報告對電商平臺的開放性進行了拆分和評價。報告指出,電商交易、社交媒體和生活服務平臺的接入開放性較高,而內容娛樂平臺的接入開放性較低,主要是存在獨家協議和隱私協議的可讀性差等;交易開放性顯著高于總體開放程度,內容娛樂平臺的整體交易開放性更好,嗶哩嗶哩、小紅書、快手、蘇寧易購等交易開放性較高;退出開放性存在顯著差異,內容娛樂平臺退出開放性最高,有較為明確的退出機制和簡潔的退出路徑,社交媒體平臺得分最低,主要體現在退出機制和退出條件的復雜性上,嗶哩嗶哩、去哪兒和當當網的退出開放性最高;轉移開放性遠低于整體的開放性,其中社交媒體平臺的整體平均轉移開放性得分最低,其數據和業務基本很難實現可轉移。
此外,報告還對比了整體開放性排名前五和后五的數字平臺,排名前五位以規模較小的平臺為主,在四個維度得分比較均勻;排名后五位以規模較大的平臺為主,在四個維度的得分差異明顯,但轉移開放性得分一致較低。
高新民指出,對于那些已經具有支配地位的平臺,平臺監管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是設置門檻,而不是一刀切。在超過一定規模的情況下,再對其進行監管。因此對于數字平臺的開放性指數研究非常重要,它們事實上組成了這樣一個門檻,扮演的是“看門人”的作用。
“互聯網的開放性主要體現在如下五點:準入門檻低,誰都能進來;互聯網有統一的標準,實現兼容性;有一個統一的標志性,如IP地址等等;第四是有一個分布式的路由系統;最后一個,技術是中立的,用途是普遍的。這五個特點成就數字化成為當前我們的基礎設施。但是對于那些大型平臺上來說,其開放性的問題其實就是在挑戰者五點。”高新民說。
數據主權之問
對于推動平臺開放程度,本次發布的報告也給出了四條建議:一是增加用戶接入條款可讀性和降低商家接入門檻,提升用戶商家接入數字平臺便利性;二是限制數字平臺運營者對商家的過度處罰,明確平臺自營和第三方商家競爭規則,為平臺內商家提供公平的交易環境;三是制定國家推薦標準、行業自律以及減少不合理退出限制,降低用戶商家退出數字平臺的壁壘;四是增加平臺與消費者的數據可轉移性,以及平臺與商家、平臺與平臺之間的業務可轉移,以更好地增進數字平臺之間的競爭。
高新民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說,在進行平臺監管和治理的時候,一個很大的挑戰是,如何去評價其市場支配地位,這一方向要進行量化是不容易的。“數據是平臺最為重要的資產,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,其實就是數據的濫用。對于數據可轉移的開放度是非常重要的指標。因此,我們認為數據的權屬問題目前應該準公共化。把數據資產和企業的垂直業務剝離,乃至是對數據有另外一套監管辦法,延伸來看就是對于數據的監管問題。”高新民說。